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由国家教育部备案、自治区所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现设有贸易与管理系、财会金融系、信息工程系、旅游与外语系、艺术设计与建筑管理系、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教学教辅部门;共开设有30多个专业;建有物流实训基地、会计电算化实训基地、农产品流通实训基地等15个校内实训基地,有43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216万册(含电子图书)。
为满足学院发展的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的规定,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同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5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相关条件和要求请见《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一、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学历、学位、职称和工作经历等条件和要求;
(五)应聘人员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报名
(一)报名和现场确认
1.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40-17:00。
2.地点:学院人事处人事劳资科(综合楼1510室)。
3.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需交缴下列材料和费用:
(1)应聘人员填写的《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学科)、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对口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校工作经历证明、两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含电子版)以及应聘管理岗位(三)(四)者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检验后退回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3)参加考试的费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精神,应聘人员需交纳考试费50元/科。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和我院校园网上公布。如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我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考试和考核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进入考试程序。如出现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须经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因会计专任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故应聘此岗位人员不需参加考试,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只作为确定能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3.在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和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以现场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应聘人员参加结构化测试的顺序。
2.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 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开考的岗位,如果面试人员的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在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和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和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三)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由学院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按顺位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
六、公示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网和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院在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青山路14号
报名和现场确认地址:学院人事处人事劳资科(综合楼1510室)
邮址编码:530021
联系人:覃老师
联系电话:0771-5713410
举报电话:0771-5302188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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