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是一所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开展以中专学历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一线专业技能实践型人才。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同意,现向区内外招聘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合计8个,均为实名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工资及待遇执行。
具体岗位、人数、专业情况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思想品德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具备团队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博士年龄不限,其他应聘者要求在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个人简历1份
(3)近期1寸证件照2张(1张贴于报名表相片栏、1张贴于报名表右下方以备用)
(4)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7)获奖材料各1份
注意:所提供的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再提交。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者须在通知现场审核的时间内,由本人持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到我校人事科现场审核(审核完毕原件退回),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信函邮寄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期限: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6日止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快递报名期限: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6日下午5:00止(以我校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桂林市环城南二路121号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人事科
邮编:541003
4、其他说明:不符合本招聘简章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对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经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社厅批准方可开考。调整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5、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地点。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城市建设学校网(http://www.gxcic.net/gxcjx)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准考证号、面试时间及地点。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因考生缺考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说课、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说课、综合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素质潜能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急与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关系、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公布在学校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内。
(四)考核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我校按照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统一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时,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网上公布拟聘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七)聘用
我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城市建设学校负责解释。
五、其他事宜
(一)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城市建设学校网站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二)联系电话: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人事科0773-3612083
联系人:谭老师 雷老师
(三)学校地址:桂林市环城南二路121号(瓦窑)
乘车路线:乘坐11、99、12、20、36、202路公共汽车均可达。
附件:
1.广西城市建设学校2015年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情况表.doc
2.广西城市建设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