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要求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它资格条件 | 备注 |
专业技术 | 文化政策研究岗位 | 1 |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汉语言文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 |
专业技术 | 美术研究岗位 | 1 | 美术学、设计艺术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 |
专业技术 | 文化产业研究岗位 | 1 | 文化产业管理、产业经济学、汉语言文学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和进取心,热爱科研事业,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岁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或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办公室,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材料包括:
(1)《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双面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需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毕业论文和个人相关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5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502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思贤路38号
邮编:530023
联系电话:0771-562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