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二)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试聘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广西或玉林市公开招聘(部分边远乡镇的小学教师岗位面向本县市区范围内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必须认真查看选报岗位的招聘条件,必须完整准确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取得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方能报考。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至4月12日24: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部门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争取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4月12日24:00前),可以修改完善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因资格审查需要时间,所以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至4月15日24:00。
(三)缴交考试费方式与时间
考试费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统一支付。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于4月19日24: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4月19日24: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4日8:00—6月30日24:00。
(五)照顾加分的条件及加分材料送审方式
1. 照顾加分的条件
(1)从1999年起,经本市的组织人事部门按桂人发〔1999〕83号、桂办发〔2008〕35号文件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到我市村级组织担任“村官”(现仍在村官岗位)且任职满2年(任期计至2015年7月31日)并经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务满两年(任期计至2015年7月31日)凭选派机关证书加5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给予其中最高一项的加分。照顾加分加入笔试成绩。
2. 加分材料送审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在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报考市直学校的,将加分材料送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报考县(市、区)学校的,将加分材料送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市 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在5月11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列表)和加分材料(两名审核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送市招生考试院复核确认。
加分材料送审时间:2015年5月5日—5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笔试
全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实行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科目、统一命题评卷。
(一)笔试考试科目及时间
1.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每科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考点设在玉林城区。笔试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二)笔试开考比例
缴费结束后,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所报考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缴费成功的考生将于2015年4月21日24:00前接到电话通知,可以在4月22日8:00-24: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后考生应立即电话告知资格审核部门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并可以在4月23日12:00前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经调剂后,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以开考,取消招聘计划。确需开考的,必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15年5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全市参加教师招聘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的总体水平,由玉林市教育局划定全市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从代课人员中招聘教师除外),并公布在玉林人事人才网和玉林教育信息网。考生须达到全市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才有资格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五、面试
市直学校招聘教师面试由玉林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聘教师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100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一)面试人选和资格审核
玉林市教育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通过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1:3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玉林市教育局通过玉林人事人才网和玉林教育信息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通知入围的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各面试资格审查部门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进入面试。报考市直学校的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学校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现场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户口簿(报考有广西或玉林市、县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的证件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责任由考生自负。
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部门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合格才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阶段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发布面试公告
经面试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后,由玉林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玉林教育信息网或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因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或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以上(含1:2)、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方为合格;比例为1:1以上(含1:1)、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7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情况酌情给予扣5—10分处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经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在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市直学校招聘教师的体检,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招聘教师的体检,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考生如体检不合格的,由相关人社部门组织安排到同级或者上一级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审批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人事人才网、玉林教育信息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与待遇
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九、招聘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85868(玉林市教育局监察室)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考联系单位/资格审查部门 |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玉林市教育局 | 玉林市人民东路173号(537000) | 0775-2684011 |
玉州区教育局 | 玉林市玉州区玉州路1号(537000) | 0775-2809060 |
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 | 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国防大厦)(737000) | 0775-2669615 |
福绵区教育局 | 玉林市福绵区天河路(537023) | 0775-3263073 |
北流市教育局 | 北流市二环西路0173号(537400) | 0775-6237195 |
容县教育局 | 容县容州镇育才路68号(537500) | 0775-5329517 |
陆川县教育局 | 陆川县温泉镇东滨路(537700) | 0775-7333705 |
博白县教育局 | 博白县城人民中路162号(537600) | 0775-8332970 |
兴业县教育局 | 兴业县文头岭开发区(537800) | 0775-3765100 |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玉林教育信息网(http://www.yledu.net.cn)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电话见计划表)。其他问题由玉林市教育局、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联系电话:0775-2684011(玉林市教育局)、0775-2684008(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林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