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柳州市)》)。
(七)其他:
1.时间段要求: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7月31日为界。
2.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乡镇以下学校免笔试的教师岗位,是否增设筛选程序,请应聘者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二、报名
2015年度柳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本简章招聘条件要求者,通过登陆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有关《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4月12日24:00。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特别注意是否有年龄、职称要求,是否有工作经历要求,是否有户籍要求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4月12日24:00前),可以再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各招聘单位按照市教育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认真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的损失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4月15日24:00。
(三)缴费
考试费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统一支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4月19日24: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交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报考乡镇以下学校免笔试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需要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4月19日24:00。
(四)改报及退费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在缴费结束后1天内(2015年4月20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于2015年4月21日24:00前告知报考人员。
如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因不足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可以申请改报或退费。改报考生可在2015年4月22日8:00—24:00在网站上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15年4月22日8:00—4月23日12: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想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考试费退还回原缴费卡。
(五)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
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和报名表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报考乡镇以下学校免笔试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也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在增设的筛选环节和面试环节使用,但不参加5月9日的笔试。
准考证和报名表打印时间:2015年5月4日8:00—6月30日24:00。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阅卷。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3.照顾加分。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4.笔试成绩查询:2015年5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 www.jszp.gxeea.cn )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由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并报市政府审批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供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招聘岗位类别及等级是专技12级及以上的,在提供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通过证明或免考审批证明,如当时提供有困难的,可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必须)。
对于在职的应聘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必须)。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3.面试的组织
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应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4.要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5.成立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一般为7至9人,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指派的人员,以及招聘单位以外专家组成,招聘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四、考核
(一)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市直招聘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其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直招聘单位及四城区两新区的招聘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医院进行;六县的招聘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以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律在柳州市教育局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中小学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 关系、直 系血亲 关系、三代 以内旁 系血亲关 系、近姻 亲关系 的不得被 聘在本 单位 秘书、人 事、财务、纪 律检 查岗位,以及有直 接上下 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经聘用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四)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市教育局网站 (http://www.doule.net/Index.html)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简章由柳州市教育局和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4.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电话:(0772)2815940、2812972
(2)监督电话:(0772)2805657、2827590
附件: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柳州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