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专业资格条件:
(一)项目三部:专业技术岗位1名(初级岗位)
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艺术设计专业,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拟从事的主要工作:艺术设计专业相关的工程项目的咨询工作。
(二)项目四部:专业技术岗位1名(中级或高级岗位)
专业资格条件要求: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其他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优先聘用具有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资格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拟从事的主要工作: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相关的工程项目的咨询工作。
二、招聘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等;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招聘的程序及方式(2011年6月—7月)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6月7日—2011年7月1日,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办公室(兴桂大厦4楼409室),邮编530022。
2.报名方法:应聘者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需填写《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以面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表填写及提供有关附件的要求:应聘者据实填写报名表并在表上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须同时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业资格证以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应聘者须真实、准确地填报所需的信息、资料内容,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4.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我中心将在收到报名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电话通知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应聘者在接到初审合格的通知后应按照我中心告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试程序及办法
1.项目三部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为初级岗位,招聘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1年7月9日
在公开招聘的笔试中,当招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方可开考;若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面试比例规定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自治区发改委同意,并报自治区人事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专业知识占3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面试。面试时间定为2011年7月23日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岗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并将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名单和成绩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和桂经网上予以公布。其他应聘者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面试的题量为5道题,其中设两道公共题、三道专业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负责命题工作。
本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权重为50%,面试成绩权重为5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2.项目四部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为中高级岗位,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我中心按本次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时间定为2011年7月23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面试的题量为5道题,其中设两道公共题、三道专业题,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负责命题工作。
本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以上考试工作均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分,并成立由上级有关部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事部门和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专家等7人共同组成的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
(4)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公开招聘面试考评组以初级岗位的综合成绩、中高级岗位的面试成绩作为进入考核的依据,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提出初步意见,报请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按招聘岗位数与拟聘人选数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提出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名单及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桂经网上公布。
(三)考核、体检与聘用(2011年8月—9月)
1.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人事部门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确定后,通知拟聘人选参加体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各项费用由拟聘人选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发现身体不合格者,从候选人员排序中依次递补。
2.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桂经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若无异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报自治区发改委核准后,依据年度招聘计划,办理人员聘用、入编及工资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宜
1.具体招聘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负责解释。
2.笔试结束5天后,有关招考工作后续通知等相关信息在桂经网公布(网址http://www.gxi.gov.cn/),请报名考生留意。
3.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我中心将妥善处理。
五、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兴桂大厦4楼409室
联系电话:0771-5856645,传真:0771-5856650
邮政编码: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