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共1人,具体职位:
1、音乐创作: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创作实践经验,有音乐作品获省级以上奖者优先。
二、应聘报名、资格审查
(一)有意应聘者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2:00,地点:南宁市思贤路38号广西艺术创作中心办公室(511室)。
2、邮寄报名地址:南宁市思贤路38号广西艺术创作中心办公室,邮编:530023,邮寄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8月31日(以招考单位签收日期为准)。
(二)材料要求
1、有意应聘者填写《广西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个人相关创作成果复印件。
(三)报考费用
报名费10元,面试费50元,共计60元。在招考单位进行考试资格认定后统一收取。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1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1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考核:按招聘岗位1: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二)体检:组织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
六、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一)确定拟聘人员:考试、考核、体检等项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二)公示:拟聘人选确定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桂政发 [2005]45 号和桂人发 [2006]22 号文件规定及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结束,办理入编、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文件执行。
八、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1--- 5628058
附件:《广西艺术创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西艺术创作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