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第一测绘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大地测量(卫星定位测量、水准测量等)、工程测量、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国家基础测绘任务和地方调节性基础测绘任务等。
广西第二测绘院:位于广西柳州市东环路10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大地测量(卫星定位测量、水准测量等)、工程测量、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国家基础测绘任务和地方调节性基础测绘任务等。
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基础测绘骨干队伍,全国甲级测绘资质、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全数字摄影测量、各种地图编制、地籍测绘、工程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国家基础测绘任务和地方调节性基础测绘任务等。
广西测绘档案资料馆: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基本职能是负责向全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各类基础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区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数据档案、测绘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位于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批准成立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单位。主要从事测绘职业中等学历技术教育,学校开设航空摄影测量、测量工程技术、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同时开展测绘技术培训、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测绘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培训以及与武汉大学联合举办大专、本科函授班等工作。
二、招聘的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的岗位及名额
广西第一测绘院测绘专业技术工作岗位10名。
广西第二测绘院测绘专业技术工作岗位15名。
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测绘专业技术工作岗位10名。
广西测绘档案资料馆专业技术工作(测绘档案管理)岗位1名。
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测绘专业技术工作(实习指导教师)岗位1名,工勤(司机)岗位1名(工勤人员按后勤控制数的方式进行管理)。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志于测绘事业,能适应测绘工作环境和管理的要求;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的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初步审查
1、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广西测绘政务信息网(www.gxch.gov.cn)下载招聘简章。
2、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在2011年7月7日8:00至7月11日24:00期间登录广西测绘政务信息网(www.gxch.gov.cn)通过“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者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应聘者后果自负。
3、查询资格初步审查结果。应聘者于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节假日伸延)至2011年7月12日12:00前通过“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7月11日18:00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7月11日18:00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方式与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者必须于7月13日16:00前交纳报名考试费共110元(依据桂价费[2007]86号文)。缴费方式:(1)南宁市的应聘者到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财务科现场缴费(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测绘局办公大楼3楼,电话:5606324);(2)南宁市以外的应聘者到银行以电汇形式缴费(务必使用“电汇”形式,并在电汇单“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填写应聘者的姓名、电话号码,以便及时对帐确认),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建政东分理处,单位名称: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帐号:45106070601816000636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应聘者完成缴费后,请于2011年7月17日9:00-7月22日17:00登陆广西测绘政务信息网“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6、应聘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以电汇形式缴费的应聘者可凭银行缴费回执领取缴费收据。
(二)笔试、面试方式和要求
1、应聘初级岗位的新任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遴选。
2、所需专业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生,经用人单位考核、并已与自治区测绘局直属单位签订聘用意向(就业)协议书或用工合同的人员,自治区测绘局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采取直接进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3、笔试试卷分为两卷,一卷为《公共科目》,另一卷为《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测绘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公共科目考试复习参考用书采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指导》编委会编写最新出版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共两册。需要者可到自治区测绘局人事处购买(地址:南宁市建政路5号测绘局办公大楼17楼1717室,电话:5606307)。
试题为闭卷作答方式,每卷考试时限为2小时,100分制,《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按各50%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4、工勤(司机)岗位,笔试只考《专业知识》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交通道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总成绩为100分。
5、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方可开考,当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采取减少招聘岗位人数或报名人数的比例进行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并通过广西测绘政务信息网将资格审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6、笔试由自治区测绘局统一组织进行,笔试考试日期为2011年7月23日,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笔试总成绩2011年8月1日在广西测绘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7、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不含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工勤(司机)岗位根据考生人数按1:3~1:6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进入面试的人选,在公布笔试总成绩中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并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选本人提供的身份证,工作证(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单位证明等资格条件审验。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8、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为主。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公布,并于次日在广西测绘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三)考核、体检与聘用
1、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是排序的重要依据。考核人选经自治区测绘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核准后,在广西测绘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2、根据考核结果,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自治区测绘局党组研究确定,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从候选人员排序依次递补。
3、在广西测绘政务信息网和自治区测绘局范围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报自治区测绘局人事处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依据年度招聘计划,办理聘用人员的入编、工资等手续。
5、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其档案转至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或有关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自治区测绘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统一指导局属各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和负责全局性公开招聘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自治区测绘局人事处,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07、5626274。
2、成立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在自治区测绘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广西第一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第一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67、5623619。
广西第二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地点:柳州市东环路10号,第二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45006,电话:0772-2092859。
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航空遥感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35、5606341。
广西测绘档案资料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测绘资料档案馆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33329。
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测绘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28、5606325。
3、成立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招聘全过程的监督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6306、5628664。
附:2011年广西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2011年广西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 聘 单 位
|
招聘岗位
|
招 聘 人 数
|
招 聘 条 件
|
|||||||
专业技 术岗位
|
工勤岗位
|
专 业
|
学历
学位
|
年 龄
|
性别
|
其他条件
|
||||
广西第一测绘院
|
测绘外业
|
10
|
|
测绘类(大地测量、工程测量、航测与遥感、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等专业) |
大专毕业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毕业在甲级测绘单位从事测绘工作一年及以上;大专毕业在甲级测绘单位从事测绘工作二年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放宽至33周岁。
|
||
广西第二测绘院
|
测绘外业(A)
|
5
|
|
测绘工程、大地测量、遥感科学与技术,海洋测绘
|
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
|
不限
|
2011年应届毕业生 | ||
测绘外业(B)
|
3
|
|
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海洋测绘 |
本科毕业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
|
不限
|
||||
测绘外业(C)
|
2
|
|
专业不限 |
本科毕业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测绘技术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
测绘外业(D)
|
5
|
|
测绘类 |
大专毕业
|
28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测绘技术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甲级测绘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 |||
招 聘 单 位
|
招聘岗位
|
招 聘 人 数
|
招 聘 条 件
|
|||||||
专业技 术岗位
|
工勤岗位
|
专 业
|
学历
学位
|
年 龄
|
性别
|
其他条件
|
||||
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
|
测绘内业A
|
3
|
|
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 |
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1、广西航空遥感测绘院10个招聘人数中,硕士研究生所占名额不少于2人。如招聘硕士研究生不足2名时,其招聘名额从测绘外业岗位减除。
2、测绘内业B岗位中本科毕业的非测绘专业应具有在测绘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经历。
|
||
测绘内业B
|
2
|
|
除A岗位专业外的其他专业 |
本科毕业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
测绘外业
|
5
|
|
测绘类及相关专业 |
本科毕业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
|
男
|
||||
广西测绘档案资料馆
|
测绘档案管理
|
1
|
|
航测、大地测量、工程测量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测绘工作2年以上经历。 | ||
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学校
|
实习指导教师
|
1
|
|
测绘类专业 |
大专毕业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
|
不限 | 具有在测绘单位工作经历和担任测绘实习指导教师工作半年以上的经历。 | ||
工勤
|
|
1
|
司机 |
高中毕业及以上
|
32周岁以下
|
男
|
具有机动车驾驶B证及以上资格。 | |||
合计
|
|
37
|
1
|
|
|
|
||||
说明:1、年龄计算日期、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均截止至2011年7月31日。
2、测绘类专业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航测与遥感、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测绘工程、地籍测绘等测绘学科专业。
3、相关专业指:地质、水利、勘察、物探、道桥、工民建、规划、海洋勘测、土地资源管理、计算机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