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的人员岗位、人员数量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人员专业、学历要求 |
招聘范围 |
001 |
地质矿产勘查 |
2 |
地质矿产勘查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
2010、2011届 |
002 |
钻探 |
1 |
钻探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
2010、2011届 |
003 |
基地计算机技术 |
1 |
计算机应用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
2011届 |
004 |
基地管理 |
1 |
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
2010、2011届 |
005 |
基地土木工程 |
1 |
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毕业生 |
2011届 |
006 |
基地临床医学 |
1 |
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取得学士学位,在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三十五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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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符合岗位要求,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1、报名采取到本单位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须考生本人亲自来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月30日—3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广西柳江县拉堡镇柳堡路3号办公楼二楼广西第七地质队劳人科。
联系人:杨英华、陆丽,联系电话:0772-7225279,13014931127。
2、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填写广西第七地质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填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聘用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3)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相片两张。
四、考试科目、时间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这7名岗位用于艰苦行业常年野外及乡镇作业的专业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录。
本单位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面试人选名单在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上公布,报名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地矿局网站和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比例,又属本单位急需专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进入面试的人选在面试当日,请提前一个小时到本单位劳人科报到,需持身份证、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交住与技巧、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公布在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用人单位工作区域内。
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否则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考官由本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本单位以外专家组成,本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考核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进入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经本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由本单位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柳州市具有规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录的人员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九、纪律要求
本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在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涉及的招聘对象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考务咨询电话:0772-7225279
监督电话:0772-7210171
2012年第一季度广西第七地质队公开招聘人员招聘公告.doc
广西第七地质队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