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孔庙博物馆是2005年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馆址位于南宁市青环路9号。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讲解员
二、招聘人数:2人(女性)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心文博事业。
2、普通话标准、流利,音色圆润,音质好。
3、身高160cm以上,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具有较强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社交能力。
4、年龄18--30岁。
四、招聘专业范围
专业不限,播音、主持专业优先。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1)南宁孔庙(南宁市青环路9号),2012年4月10日—4月30日上午9:30—下午16:30(周一闭馆除外)。
(2)南宁孔庙博物馆办公室(南宁市滨湖路中段,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北楼202室),2012年4月10—4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邮寄材料。
将个人简历连同报名材料(详见材料要求,原件在面试时备查),邮寄至南宁孔庙博物馆办公室。邮寄地址:南宁市滨湖路中段,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北楼202室,邮编:530028。邮寄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3.网上报名。
报名材料扫描件发到:nnskm@126.com 邮箱(原件在面试时备查),电子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
(二)材料要求
1、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有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上岗证的,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1份;
2、以上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3、近期生活照片1张。
六、招聘办法
(一)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可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加试应聘岗位相关知识和才艺表演。
(二)向面试合格人员发放孔庙讲解材料,经短期熟悉后进入复试(实地讲解)。
(三)复试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照发工资)。试用合格后即可正式聘用。
七、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为编制外聘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管理。
2、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八、本招聘计划由南宁孔庙博物馆负责解释。
联系人:陆彩红。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