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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3名;
(二)岗位设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勤务岗位(男性)。
二、工作安排
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各单位工作。
三、招聘依据
根据《来宾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及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实际。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7日—2002年9月6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且具备B1及以上准驾车型;
(六)身心健康;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三)资格审查:截止报名后5个工作日内;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扫描或拍照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毕业证书、退伍证(退役士官士兵)、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以及填写《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发送到2718605833@qq.com邮箱。报名人员在驾驶技能测试环节时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务人员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六、招聘程序
经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一)驾驶技能测评
参加驾驶技能测评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驾驶技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微信公众号“来宾交警”(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驾驶技能测评标准:具体由交通警察支队拟定,在测评公告中发布。
(二)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驾驶技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微信公众平台“来宾交警”(公告下方二维码)发布。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驾驶技能测评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微信公众平台“来宾交警”(公告下方二维码)发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四)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五)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驾驶技能测评、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以及微信公众平台“来宾交警”(公告下方二维码)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由来宾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被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继续聘用的辅警每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被聘用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241.3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市公安局和辅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它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0772)6653712.
来宾市公安局
2020年9月7日
文章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1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