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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北海市 山港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1.书记员1名。书记员在法官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2)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3)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4)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按照本院书记员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司法行政人员1名。司法行政人员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以下职责:(1)从事综合性行政事务工作,主要负责政工、绩效、监察等工作;(2)配合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按照本院司法行政人员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8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5.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55字以上;
6.工作认真细致,作风严谨踏实,具有一定语言文字归纳、庭审应对等审判辅助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新闻传播类、汉语言文学类等专业可优先;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司法行政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类、宣传类、行政管理类、思想政治类、纪检监察类等专业可优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8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受过处分、处罚现仍未解除的;
6.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工资标准均为3412元/月(其中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2160元;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8月9日截止报名。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请用顺丰或EMS,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近期二寸免冠彩照)(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能测试(司法警察岗位需要)
体能测试考核工作由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四)速录技能测试(书记员岗位需要)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看打,打字速度55字/分钟以上,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六)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材料。
(七)确定人选
政治部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初步人选方案报院党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九)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
电子邮箱:tsgqfy@163.com;邮编:536017
联系电话:0779—8610630
联系人:小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