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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玉林市〈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和《关于玉林市妇幼保健院等单位使用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玉编办〔2020〕10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卫生技术专业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组织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面向全国、广西(玉林市)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126名,其中公开招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12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4名,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职位详见附件《玉林市事业单位分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应聘人员可通过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具体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体要求详见《玉林市事业单位分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年龄要求详见《玉林市事业单位分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玉林市事业单位分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要求确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有关招聘用人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
4.报名手续: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填写《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近期1寸免冠相片4张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各一份。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各用人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本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应不少于1:3,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须经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并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
(二)面试
中级职称人员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全封闭入围办法,由招聘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的规程组织命题和面试。面试经费分别由各有关用人招聘单位按招聘人数比例分担。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玉林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另行通知。各用人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本单位岗位面试资格考生。
(三)考核
1.经面试程序后进入考核(中级职称人员)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人员名单。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2.直接考核(高级职称人员)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低于所报岗位数3倍的,全部纳入考核。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是所报岗位数3倍以上的,各用人招聘单位党委按1:3比例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同一岗位时,原则上应以工作年限、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工作单位等级等进行计算分数,以分数高者优先确定考核人员)。直接考核人选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1.参加工作年限:每满1年工作时间给予0.2分;
2.专业技术任现职以来资格年限:每满1年时间给予0.5分;
3.现工作单位医院等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0分、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和三级甲等专科医院8分,三级丙等综合医院、无等级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乙等专科医院5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4分。
4.学历条件: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2分,②在职研究生班(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给予1.5分,③在职研究生班(无学位)及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给予1分,⑤全日制本科(无学位)给予0.5分;
5.有援外、援鄂医疗队队员经历加5分;能开展四级手术(包括介入)4分,三级手术(包括介入)3分。
考核后,由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按1:1比例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查。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玉林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审批、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以及有关招聘用人单位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及专业、报考岗位、面试成绩及排名、监督电话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人员性质、待遇
聘用人员为玉林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待遇按照玉林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五、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委将对招考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跟踪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证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监督电话: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机关纪委0775-2805288。
咨询电话:
1.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教科:0775-2809221
2.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0775-2683216
3.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人事科:0775-2286023
4.玉林市中医医院人事科:0775-2580153
5.玉林市中西医骨科医院人事科:0775-2817033
6.玉林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75-2095103
7.玉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0775-2095103
8.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0775-3167175
9.玉林市中心血站办公室:0775-282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