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招聘社区计生工作专职人员18名。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1994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周末不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衡阳西路11号),联系电话:0771-3132678。
报名者须携带学历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和一张2寸彩色相片。
2、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名额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总成绩为200分。
3、考核
考核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经查证后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5、公示
对经过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与所在单位鉴定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首次聘用含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2、与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