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规定,经北流市委编委会同意,报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市决定使用事业编和聘用教师控制数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和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60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取得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先上岗再考证。一年试用期满,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按不符合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和取消聘用资格。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2018、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四、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9日(8﹕00-16﹕00,中午不休息) 。
报名地点:玉林市人才市场招聘大厅(地址:广西玉林市香莞路40号)。
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加入双选会招聘工作群(招聘结束自动解散)。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
面试地点:广西玉林技师学院(广西玉林市人民东路东155号)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考生须知6月19日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在双选会招聘工作群中公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进入报名现场的考生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和出示健康绿码(提交纸质版)。参与应聘的考生需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荣誉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吋证件照两张。
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获奖情况、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等原则上按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如因应聘人数少出现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和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1﹕3比例的,则对应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5%(65分)以上为合格,方能签约。如有的学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设岗数,由设岗单位提出,经公招领导小组研究,空缺的岗位数调整到生源充足的其它学科岗位使用,并按现场资格审核结果择优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进行现场评分。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确定为招聘对象的考生与招聘学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不得违约。如违约,违约方需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
(四)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到北流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流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考察同时,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应聘者有违法违纪或其他按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如有的岗位出现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没有通过资格复审或者个人提出毁约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由北流市教育局报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且受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用人单位凭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或备案手续。由北流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七、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775—6200784(北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6335277(北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八、其他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佩带口罩、测温进入、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九、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