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为解决资源县公安局警力不足问题,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常住户口为资源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至2002年5月1日期间出生)。
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 2020年5月1日为界。
(三)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拘留处罚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在公安机关工作,自动辞职未满二年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有较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和高校毕业生);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公开招聘岗位
1、勤务辅警岗位一:12名,限男性。
2、勤务辅警岗位二:1名,限女性。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县公安局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资源县公安局政工室
联系电话:0773-4317529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到资源县公安局填写《资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每个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开考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时,则由资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体能测试工作由资源县公安局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资源县双龙体育馆
3. 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仰卧起坐。
4.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体能测试的测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锻炼达标标准》(2010年版)执行。体能测试成绩评定分别按照三个项目评分标准评定分数(每一项按100分评分),取三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体能测试得分。体能测试得分(平均分)需达35分,方能进入面试程序。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试。在参加体能测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体能测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资源县公安局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统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按1:1职位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应聘人员面试分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四)综合成绩。应聘者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均合格者(凡有一项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以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比之和作为应聘者最后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
(五) 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资源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源县公安局协助。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照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考察人员,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核程序。未达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经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资源县公安局或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七)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资源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安排到资源县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勤务辅警工作。辅警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平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教育训练。
县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政策保障措施
1、所招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今后因不适应工作或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不再续聘或解聘。自动辞职的必须在一个月前向资源县公安局提出自动辞职报告书。解聘或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2、工资待遇按照资源县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同等对待。
本简章由资源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