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聘用书记员20名;
聘用司法警察2名;
聘用行政人员1名;
聘用行政人员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其中聘用司法警察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二)学历专业等资格要求:
1.聘用书记员: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优先考虑;
2.聘用司法警察:男性,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公安学类、体育学类专业、退伍军人或具有其他特殊技能者优先考虑,身高170cm以上,其他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
3.聘用行政人员一: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学类专业优先,打字速度快,熟练掌握文档排版。
4.聘用行政人员二: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
(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工资福利待遇
根据《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柳编办通〔2018〕42号)结合单位实际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4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无接触报名方式。报名者可登录柳州人才网(lz.gxrc.com)下载报名表,本人填写签名后,将报名表等材料邮寄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或直接送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卫处。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1张,近期六寸全身生活照1张;
(4)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5)因疫情期间防控需要,请个人出具《健康说明》并签字确认,内容包括:个人健康状况(含是否咳嗽、发热、气促等),是否密切接触来自或到达过湖北、武汉的人员,是否密切接触来自或到达过国(境)外人员,是否为疑似或确诊新冠病例,以及近14天来个人活动轨迹等。
(二)资格审查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生的上述材料复印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岗位技能测试
2020年4月27日(星期一)组织考生进行岗位技能测试:聘用书记员、聘用行政人员进行打字速度测试;聘用司法警察进行体能测试。
(四)确定面试人选
综合考虑考生的技能测试情况及个人基本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组织考生进行面试。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综合考虑考生技能测试、面试表现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体检政审
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政审。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柳州市海关路8号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编:545006。
咨询电话:0772-2692337、2692338,传真:0772-2692339
其他未尽事宜由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