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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田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增316名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的批复》(东政函〔2019〕155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中共田东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禁毒工作义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中共田东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禁毒工作义工56名,专职从事戒毒康复、帮扶救助、禁毒宣传及禁毒管理等相关禁毒工作业务。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团结协作,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或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3.年龄要求:田东县籍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4.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5.热爱禁毒工作,作风正派,模范地贯彻执行禁毒法律、法规;
6.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基本的办公电脑使用技能,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和口语表达能力。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或有其它不良行为的。
二、聘用人员身份
所聘用人员属用人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待遇。
根据《田东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办发〔2014〕61号)实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2020 年4月7日--2020年4月17日)。
通过田东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4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田东县公安局政工室(新办公楼10楼),电话:5237358
3.报名手续: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田东县禁毒工作义工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复退军人需带上复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3日)。
田东县政法委、田东县禁毒办、田东县公安局对照职位所需条件和相关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为确保招聘质量,招聘职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总数比例需达到1:1.5。
(四)面试( 2020年5 月 6日)。
1.面试时间、地点:2020年5月6日上午8:30—12:00在田东县公安局会议室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
3.考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担任。
(五)体检(2020 年5 月8日)。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入围考生分数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综合分析能力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到县级以上有资质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六)考核(2020年5月11 日--2020年5月15日)。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填政审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考核对象有不符合定性考核条件的,必须及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审核确定后,中止考核,并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七)办理聘用手续( 2020年6 月1日)。
考核结束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举报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6-5222771
附表:1.岗位计划表
2.田东县公开招聘禁毒工作义工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