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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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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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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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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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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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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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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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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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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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容管理科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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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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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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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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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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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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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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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园林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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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人员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发布信息:南宁市园林管理局网站发布信息
2、报名方式:一般通过现场报名,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南宁市石门森林公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以及同底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聘者可直接从南宁市园林管理局网站(http://www.nnyl.gov.cn/)下载报名表。
3、报名时间:2012年8月16日至20日。
4、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8号,石门森林公园,办公室,邮编:530184,联系电话:5511962。
(二)资格审查
石门森林公园招聘办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面试由石门森林公园会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见招聘简章。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计划组织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等。面试考评组考官为7人,由石门森林公园、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考官设7人,由公园领导、园林系统单位相关领导、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专家代表组成。
应聘者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交招聘单位验证。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报考者的证件不真实,石门森林公园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公开招聘纪律。聘用工作组织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拟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核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
(五)体检
经石门森林公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面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石门森林公园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文件要求办理入编、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南宁市石门森林公园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日常具体事务由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监督电话:0771-5891674。
南宁市石门森林公园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