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儿童福利院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位于兴宾区阳华路130号,主要负责市辖区弃婴、孤残儿童的收养、康复和特教等工作。因工作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文化,身体健康,男女不限,有医学、护理、文秘专业或会计、教师资格者优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
2.热爱儿童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有爱心、耐心和细心,吃苦耐劳,能胜任儿童护理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一定专业能力,善于沟通和管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人员;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0日-2020年3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1.通过网上报名,填写《来宾市儿童福利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发到邮箱:sfly4281855@163.com。
2.实地报名地址:来宾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兴宾区新侨路566号,乐滩建设管理局六楼602室)。
三、需提交验证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来宾市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四、聘用原则
聘用人员将从报名者中择优录取,被录取人员持身体健康证明上岗。如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到我单位电话通知的,视为此次不被录用。
五、工资待遇
聘用待遇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实施,个人领到手实际月工资总计2000元左右(扣除“五险”金外)。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772-428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