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学院坐落在南宁市青山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畅达。学院设有贸易与管理系、财会金融系、信息工程系、旅游与外语系、艺术设计与建筑管理系等7个教学系部,构建以商贸类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农村现代流通为特色的专业发展格局,重点建设财会金融、现代流通、商务信息化、艺术设计和旅游服务五大专业群,开设电子商务、服装与服饰设计、会计、烹调工艺与营养、市场营销等29个高职专业。
学院遵循“立德弘商、兴贸致远”的校训,形成了“秉商崇商、学商精商、为商研商、融商弘商”的办学理念,凝炼了“商学合一、德才双馨”的人才培养理念,扎根桂商文化沃土,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院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0项,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广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3个,广西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获得各类荣誉100多项。学院已成为广西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院校,与全球人工智能领军企业科大讯飞等知名企业共建“产业学院”。
学院十分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关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成长,近年来学院在开展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时,优先考虑解决现聘编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入编问题。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招聘计划请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请见附件1);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能够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参加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之日止。
3.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3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将附件2、附件3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以及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中共党员证明、职称证、2020届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压缩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3014635382@qq.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设定为“2020年3月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报名材料与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及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除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可接受2020届应届毕业生报名之外,其他岗位仅限往届毕业生报名。
(4)应聘人员报名时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5)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通知,因所留的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放弃。
5.联系人及电话:蒙老师,0771—5713410(目前处于特殊时期,有疑问也可发邮件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后,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可以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的方法进行。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匹配度来确定拟聘用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聘用。
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4的,则需组织笔试,然后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总分。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广西区内任意一家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学院与应届毕业生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2020届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提供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院为其办理五险一金。
如出现拟聘用人员因为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情况,学院将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