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桂林专场实名编)》、附件2《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桂林专场聘用控制数)》。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3年11月23日(含本日)至2001年11月22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附件1《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桂林专场实名编)》、附件2《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桂林专场聘用控制数)》。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1月22日(09:00-12:00)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校区(广西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进行现场报名。
(二)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附件3《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参加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桂林专场)报名表(实名编)》、附件4《2020年度鹿寨县教育事业单位参加广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桂林专场)报名表(聘用控制数)》一式二份。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六、考试
(一)笔试(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为教育学与心理学基础知识,考试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试讲)。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专业测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试讲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入围人选。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试讲。试讲满分100分,合格60分。其中,试讲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试讲成绩都达不到70 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试讲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本次招聘专业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试讲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试讲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试讲成绩都相同时,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柳州市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以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审批转正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鹿寨县教育局 0772—6814943
监督电话: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2—6820319
本公告由鹿寨县教育局、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