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管理,机构行政级别为副厅级。为满足学院教学工作需要,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学院简介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首批试点高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广西高端应用型本科人才联合培养试点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广西职业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改革试点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1305多亩,分园湖和昆仑、相思湖等三个校区。现有各类在校学生16000余人,学院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航海工程系,以及通识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教学部门,开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市政工程、船舶工程技术等43个专业(方向)。
学院打造了一支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交通运输部青年科技英才2人、交通运输部吴福—振华优秀教师3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广西优秀专家1人、广西高校教学名师4人、“八桂名师”1人、广西职教先进个人2人、“知识型职工标兵”2人、“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教师7人。
学院逐渐凝练形成“依托交通行业优势,建设交通特色专业,突出职业能力培养,打造交通人才摇篮”的办学特色,成为了广西交通运输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院大力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强校战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实施以人为中心的内涵建设,提高教师素质能力、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和职业技能,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集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生产检测、技术培训、传承交通文化于一体的,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在人才培养方面形成特色的应用型高等学校,为实现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
学院2019年人才招聘的岗位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并符合我院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日起,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gxjzyrsc@126.com,邮件名称统一用“(2019)+姓名+岗位名称”命名。
(三)应聘材料要求
应聘者须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仅限应聘一个岗位。应聘者如实填写《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1、历届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业绩材料与证明等复印件。
2、应届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单以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3、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党员身份证明。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材料,经资格审查后如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
我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考试的应聘人员。考试分为面试和试讲两个环节。行政管理岗位只须进行结构化面试,专职教师岗位须进行结构化面试和试讲。
1、结构化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职业素养。
2、试讲
试讲时间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专职教师岗位的人员教学基本素质、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能力。
七、办理手续和待遇
(一)体检、考核
1、体检
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2、考核
重点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再次复核考核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能聘用。
(二)会议审定
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拟聘人员。
(三)公示、聘用
在学院校园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待遇与正式聘用人员同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学院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制度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258号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楼501人事处
联系电话:0771-5635346 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