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定于2019年10月23日通过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3名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8年10月31日~2001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高层次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者对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报名
报考者登陆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stnu.edu.cn/)或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下载《广西科技师范学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通过现场报名、电子邮箱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材料包括: 《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5日8:00~10月31日17:30。
报名地点:详见《计划表》。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27日~11月3日。
(四)确定考核人选
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统一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官网、来宾人才网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考核人选公布时间:2019年11月上旬前。
三、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
体检由人事处组织招聘单位共同实施,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应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等级,并应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现场验证:体验前3天,考核人选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体检。验证时,考核人选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体检资格,所有责任由考核人选自负。
(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直接考核的人员进行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可递补。
体检和考核时间: 2019年11月中旬前。
四、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报经校长办公会核准,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整理拟聘人员材料,经报学校审批,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19年11月下旬。
咨询电话:0772-6620760 传真号:0772-662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