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因审判工作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和司法警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人员岗位一(1人)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法院相关工作,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学历及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二、工作人员岗位二(2人)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任何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学历及专业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中文类专业;
4.熟悉办公软件应用,擅长写作。
三、司法警察招聘对象及条件
1.志愿从事司法警察工作,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服役(复转军人)或人民警察院校、公安及体育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择聘;服役军人文凭可降至高中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
1.工作人员招聘方式: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2.司法警察招聘方式:现场报名和体能测试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服役复转文件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3.报名地点: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七、聘用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3.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月应发工资为1800元(含社会五险)
八、联系方式
0775-2650817
九、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