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就本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是一所立足广西,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开展以中专学历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一线专业技能实践型人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主管部门网站(zjt.gxzf.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cjx.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网站(zjt.gxzf.gov.cn)、本单位网站(www.gxcjx.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个人简历1份;
(3)近期1寸证件照2张(1张贴于报名表相片栏、1张贴于报名表右下方以备用);
(4)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
(6)获奖材料各1份;
(7)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注意:所提供的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再提交。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者须在通知现场审核的时间内,由本人持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到我校人事科现场审核(审核完毕原件退回),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信函邮寄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6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快递报名期限: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6日下午17:00时止(以我校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南二路121号广西城市建设学校人事科;邮编:541003。
(二)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地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及地点。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须经主管部门核准,并及时发布变更开考比例公告后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由人事部门确认后及时通知报考者。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运用能力等。考试成绩和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网站,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需要笔试的岗位(专技十二级),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主管部门网站(zjt.gxzf.gov.cn)、广西城市建设学校网(www.gxcjx.cn)上公布。直接面试的岗位(专技十级),我校根据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面试。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由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素质潜能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急与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关系、举止仪表等。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和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公布在学校网站和单位工作区域内。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我校按照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统一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时,在同职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网上公布拟聘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3620395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之黎 0773-361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