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的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办中小学教师8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城港市港口区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和教学辅助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岗位共32个,招聘教师共85人。其中小学岗位10个,招聘教师27人;初中岗位22个,招聘教师58人(详见附件1)。
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4日至2001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三)所学专业应当与《2019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四)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4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401会议室(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兴教路88号,港口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4楼)
(四)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报考人员需提前在防城港人才网下载填写《2019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中小学教师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
2.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龄按周岁计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六)报名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两个科目,因此本次考试收取考生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考试费用由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在报名点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现场收取并只支持现金缴费方式,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7月26日18:00前完成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凭收费票据认定报名是否成功。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开考。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于2019年7月30日—31日到报名点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19年8月3日(星期六)
2.笔试安排: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实行严格资格复审制度。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后,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且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发布面试公告。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则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人员确定后,在防城港人才网(fc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4.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六、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科目《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时,通过加试答辩的方式确定人选。
(二)考核。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组由两人以上组成,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报考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付。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计算排名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经审核后在防城港人才网(fcg.gx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聘用到岗后,按照《防城港市港口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港区教字[2018]29号)等相关文件管理规定,须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在港口区内的调配安排。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本次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诚信档案库等的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0-28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