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结核病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胸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于一体的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驻柳州市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广西创立最早、规模较大、学科较齐全、主要从事结核病和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的专科医院,是广西首家“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近年来,我院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科研经费逐年上升,为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临床医师、文秘人员若干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岗位
1.结核科病区、感染科病区学科带头人各1人,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感染学科工作1年以上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2)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3)在二级以上医院从事感染学科(结核病、艾滋病)工作2年以上,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2.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1人,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2)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3)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4)具备重症医学执业资质或经培训合格具备重症医学执业资质;
(5)在二级以上医院重症医学科工作2年以上、有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学历者优先。
3.普外科、耳鼻喉科、儿科学科带头人各1人,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2)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3)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4)在二级以上医院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学历者优先。
(二)专业技术骨干岗位
招聘重症医学科医师、手术麻醉科医师、耳鼻喉科医师、 儿科医师各1人,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2.具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3.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三)临床医师岗位
招聘临床医师若干名,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2.取得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3.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规培合格证;
4.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文秘岗位
招聘文秘人员2名, 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临床医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新闻传播类专业优先,包括临床医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学、中文应用、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广告学、秘书、文秘、文秘学、现代秘书、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
2.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能力,能说标准普通话,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WORD、EXCEL等,工作细心,责任心强。
二、相关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提供一套住房指标。符合自治区相关购房政策的,可以优先申购我院危旧房改住房项目非还建住房一套。
2.优先入编。招录人员要求入事业编制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入编。
3.提供安家费(博士学位50万元,硕士学位30万元,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15万元;以上安家费不叠加计算)。
4.工资及福利待遇。招录人员享受单位在编同等技术职称或行政级别人员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按照规定办理。博士学位人员年薪不低于30万元。
5.后备干部培养。招录人员表现优秀的,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可聘任为科室主任。
6.家属安置。招录人员的配偶如需要安排工作的,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由单位根据其学历及专业聘用到适当岗位工作,享受我院正式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7.其他待遇。招录人员到单位工作后,其到单位考察、考核的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单位有关规定给予报销。
(二)专业技术骨干
1.符合自治区相关购房政策的,可以优先申购我院一套旧房;
2.参加公开招聘,择优入编;
3.医院提供安家费5万元。
(三)临床医师
1.参加公开招聘,择优入编;
2.医院提供安家费3~5万元。
(四)文秘人员
1.与医院同类同级别人员相同待遇;
2.参加医院公开招聘择优入编。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长期有效,欢迎应聘者积极报名。
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请将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当场核验后返还)交到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羊角山路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人事科﹙16号楼1017办公室)。
2.网上报名:请将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版打包发送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潭医院人事科邮箱gxltyyrsk@126.com。邮件统一命名格式为 “应聘岗位+姓名”。
(三)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保证所提交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及考核
由医院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院内外专家等组成面试考核组,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科研业绩成果等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研究确定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技术骨干首次聘用期限为6年,其他岗位聘用期限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黄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772-3130093、31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