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信息交流:220123051
为更好完成我区商贸和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经海城区人民政府同意,拟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海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出纳。
二、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性格外向,沟通能力、执行能力、抗压能力强。
2.熟悉会计法规,出纳工作,具备相关金融专业知识。
3.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财务软件。
4.要有一年以上同职工作经验。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居住在我国境内。
有下列条件的不得参与招聘: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不尊重父母长辈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公职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由海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统一支付,参照海城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每人每年38000元。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1.发布公告。通过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北海市海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长青北路13号海城区人民政府大院南楼208),报名联系电话:0779-3064062。符合招聘条件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证明(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
3.报名时间:招聘公告发布即日起至4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资格审查:由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检
1.请拟被聘用人员提交由北海市人民医院或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