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及专业
(一)广西中医药研究院
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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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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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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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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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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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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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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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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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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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分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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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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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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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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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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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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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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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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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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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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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化学、有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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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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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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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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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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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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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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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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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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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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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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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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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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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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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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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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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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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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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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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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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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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
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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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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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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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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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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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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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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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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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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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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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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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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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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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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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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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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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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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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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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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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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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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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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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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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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文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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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热爱医疗卫生科研事业,品行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所需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中级职称者放宽至35岁;
(六)2013年7月前取得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四、主要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法。应聘者根据自身专业每人限报1个岗位,采用现场递交及网上投递2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资料恕不退还。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法。应聘者根据自身专业每人限报1个岗位,采用现场递交及网上投递2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资料恕不退还。
1.现场递交简历:请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2)及个人简历递交到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0-1号广西中医药研究院人事科﹙办公楼5楼)。
2.网上投递:将《2013年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13年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2)及有关求职材料打包发送到研究院人事科邮箱zyyyrsk@163.com。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4.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5.应聘材料附件中应包含:
(1)个人简介,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简介。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应届生不在其内)、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学习、工作简历(含承担过的科研、医疗等任务,发表能代表自身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获得的成果、奖励情况等)等扫描件,报名表上贴上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由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生须持身份证参加。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不开考,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一)笔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等内容。
2.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
3.笔试时间120分钟。
4.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网具体通知为准。
5.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网公布成绩。
6.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电话通知本人。
7.笔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由考生自理。
说明: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职称人员免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是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2.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主要由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治区政府人社行政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5.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并于24小时内在广西卫生信息网、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网公布成绩。
6.面试时间与地点以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网具体通知为准。
7.面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由考生自理。
说明:具有博士学位及高级职称人员不需参加面试,只需作约40分钟的学术报告和答辩,即可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六、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人事部门通过电话访问、查阅档案、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向被考核者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七、体检
(一)考核合格人员,由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拟聘用岗位等,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及广西中医药研究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严肃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
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联系电话:0771-58744300771-5867737(传真)
联系人:丰洁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0-1号
邮编:530022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
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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