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玉州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编外工作人员5名。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Word 、Excel等基本操作;
(五)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六)玉林市(含县〈市、区〉)户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本人亲自到玉州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办公地点设在玉州区政府一号楼1楼107室)递交个人如下材料:①简历1份(见附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③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④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采用单独面试办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
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政审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
八、聘用及待遇
(一)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面议。
本公告解释权归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所有。
附件:个人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