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报考范围
(一)公选职位
此次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职位 45个,其中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位1个、副处级领导职位9个、正科级领导职位1 个、副科级领导职位10 个,县(区)部门正科级领导职位 4 个、副科级领导职位 20 个。职位分为面向全市统筹公选和面向本县(区)定向公选两大类。具体职位及职位要求详见《桂林市2012年统筹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
1、面向全市统筹公选职位:报考范围包括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处处长(副处级)职位除面向全市公选外,还面向驻桂林各高等院校在编在岗人员公选。
2、面向本县(区)定向公选职位:报考范围包括职位所在县(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本县(区)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的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事业心强,开拓进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有胜任公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现任正处级职务,或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且副处级时间二年以上,或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时间二年以上。
2、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现任副处级职务,或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且正科级时间一年以上,或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时间二年以上。其中,报考共青团桂林市委员会副书记职位的,条件可放宽至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且副科级时间四年以上。
3、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现任正科级职务,或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且副科级时间一年以上,或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时间一年以上。
4、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现任副科级职务,或现任科员职务且任职时间一年以上,或现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时间一年以上。
企业报考人员的任职资格按照企业的管理层次进行比照。市级人民政府管理的直属企业比照为处级单位,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直属企业、市级直属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管理的直属企业比照为科级单位。任职年限比照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和任职年限均含本数,职务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行政拘留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除外);
4、存在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一票否决”情形的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要求
(一)分级组织报名(6月15日至26日)
1、报考处级职位(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位除外)的,到本人所在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含系统)的干部人事部门报名。
报考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职位的,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名。
报考科级职位的,到职位所属的县(区)委组织部或市直单位(含系统)的干部人事部门报名。
2、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①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年龄、学历、任职经历、年度考核等资格的审查意见(在《报名登记表》中的“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③任职通知(任职通知、职称相关聘用通知复印件加盖任免单位公章,亦可);④身份证; ⑤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指公选职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
4、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至26日(不含双休日)。
(二)分级资格审查(6月26日至30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含系统)干部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本县(区)、本单位(含系统)的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及汇总上报工作。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任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专业性强、要求特殊的处级领导职位不低于6:1。科级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职位所在县(区)委组织部或市直单位集体研究,并报市公选办同意后可以降低比例到6:1开考或不开考。经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予以取消,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统一组织考试(7月)
笔试、面试工作由市公选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试题由具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制。
1、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实行统一命题,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以及公选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
2、统一公布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后,每个职位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第五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其余报考者的成绩由市公选办以信函方式密封送达本人。
3、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统一公布考察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进行资格复审,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名单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四)分级组织体检与考察(8月上旬)
考察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均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环节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委组织部分别组成干部考察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位管理的原则分类进行考察。
(五)分级决定任用、任前公示(8月中下旬)
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县(区)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结合选拔职位的要求,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分别提交市委常委会、市直单位党组(党委)、县(区)委常委会讨论,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最后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7天。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考察,党委(党组)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六)分级办理任职手续(9月上旬)
拟任人选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对在公选中经考察比较优秀,但因职位数量所限而未被任用的干部,直接列入相应职级后备干部。
四、组织纪律
市纪委、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选拔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选拔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
联系电话:2826349,2882130(传真)
监督电话:0773—12380
本简章由市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桂林市2012年统筹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2、桂林市2012年统筹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注:以上两个附件请点击附件下载)
桂林市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
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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