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证辅助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3.熟悉电脑操作;
4.在来宾市区能自行解决住宿;
5.年龄在22周岁至30周岁之间,性别不限;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2014年7月5日至7月1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来宾市滨江北路西24号来宾市公证处二楼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0772-4258530、4298885,联系人:莫永福
(三)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提交:①《报名表》(有意者请到来宾市司法行政网http//www.lbsfj.gov.cn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来宾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后与其他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②身份证;③户口薄;④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⑤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2.注意事项:上述报名材料在报名时提交复印件,原件备验。现场查验原件;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3、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将在来宾市司法行政网(http//www.lbsfj.gov.cn)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
三、考试方式
1.笔试(60分)
笔试内容:为综合法律知识,重点考察应试者应用法律基础知识解决公证法律问题的能力。
2.电脑操作(20分)
考察应试者运用电脑办公软件的熟练程度。
3.面试(20分)
考察应试者现场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核、录取方法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择优录用(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其中A证优于C证)。将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来宾市司法行政网(http//www.lbsfj.gov.cn)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聘用等手续。
五、工资福利
(一)合同签订
由来宾市公证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的工资为基础工资1300元/月再加上绩效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政策处理。
特此公告
来 宾 市 公 证 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2014年来宾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0 16:53:56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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