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西高速公路管理事业的发展需要,不断充实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5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58名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2013年度公开招聘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11月4日至1978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愿意长期在基层工作并服从全区范围内进行工作调配;
7.退役军人、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文艺或体育特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2013年度公开招聘路政执法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
5.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6.高职院校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择优招聘各岗位高速公路路政执法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广西区交通运输厅”)网(www.gxdot.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广西区高管局”)网(www.gxewa.com)、百色人才网、河池人才网、防城港人才网等媒体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和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11月4日-11月20日。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可于2013年11月4日8:00时至11月20日18:00时登陆广西人才网、广西区交通运输厅网、广西区高管局网、百色人才网、河池人才网、防城港人才网等网站后,自行下载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路政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下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至邮箱gaoguanzzc@163.com。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广西区高管局人事部门将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在2013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西区高管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试前确认(具体地址: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一楼),2013年11月26日以后可登录广西区高管局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与应聘相关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同底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资格现审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须持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原件参加。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管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知识。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11月下旬,具体笔试通知将在广西区高管局网站进行公布。
(3)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区高管局网站上公布成绩。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12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广西区高管局网站进行公告。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日在广西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区高管局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5)广西区高管局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按《实施办法》的规定组成。
(五)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
2.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联系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将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1.对考核合格人员,由我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的,将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
1.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区交通运输厅网、广西区高管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内,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序并在考核及体检合格条件下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1.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本科及大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纪律
(一)广西区高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有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我区高速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考试。
七、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771-2115913、2115937
(二)招聘监督电话:0771-211590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2013年度公开招聘路政执法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路政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3年11月1日
广西区高速公路管理局2013年招聘路政执法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0 14:54:51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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