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市场、各有关单位:
根据《梧州市2012年开展项目攻坚年服务企业年园区建设(招商)年活动和安居乐业工程实施方案》(梧办发[2012]6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新设立社区和“安居乐业”成员单位人手不足等问题,积极推进我市安居乐业工程,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我市开发40名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今年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是:市本级三个城区新设立的9个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市“安居乐业”工程相关单位及市社保局共31个岗位。
二、安置人员的范围
毕业的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城区(含城区辖区乡镇),符合以下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特困家庭毕业生,指城市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的特困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其他就业困难的人员。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4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9〕3号)有关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2012年11月23日。
(二)报名程序:符合安置条件的毕业生在梧州市人才网下载《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填写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就业困难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到市人才市场或市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三)面试及其审核
经过审核材料,符合安置条件的将进行面试,面试办法及时间另定。
(四)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确定人选。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考核合格的,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
四、聘用及培训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具体情况对入选人员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考核、体检、自动放弃、不服从分配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报名依次递补。
(二)由市人社局及相关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定。
五、有关待遇
(一)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愿意继续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可以续签。合同期间,如落实其他工作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经市人社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均可享受现行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政府补贴,所需补贴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1.岗位补贴。政府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300元的岗位补贴。
2.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为签约到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档案管理。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其人事关系和档案统一由市人才市场或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代管;其党、团组织关系迁转至所在城区或单位。
附件:《梧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十二日
2012年梧州招聘补充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 10:40:30信息来源:【点击:次】
- 相关阅读
-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笔试
- 2014年北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核
- 2014年玉林高级中学初中部公开招聘教师递补体检考察公告
- 防城港市防城区2014年度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百色市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拟录用人员公示
- 梧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选调生体检公告
-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热带作物研究所调整招聘有关事项公告
-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信息
- 梧州市龙圩区综合新闻中心招聘简章
- 2014年钦州市竞争性选岗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考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