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公路管理部门具体用人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2年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8名,充实到基层公路管理部门和广西公路技工学校。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应届毕业生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历届毕业生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按照笔试、面试、考核的综合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并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以及同底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号广西公路管理局7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71-2115850。应聘者可直接从广西人才网或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23日(双休日除外)。
2、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只能报考1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第九条执行。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50元,共计60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技能的掌握、运用能力)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3、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查询个人成绩。
4、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评组考官一般为7~9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的比例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4、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及纪检监察人员、职工代表组成。每个考场均设一名监督员。
5、招聘岗位上没有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相同岗位要求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调剂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材料报我局招聘领导小组。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5)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相同岗位要求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最终考试成绩、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我局统一组织到县(市、区)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4、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考生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和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监督电话等。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须按照单位的聘用文件和报到通知按时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被聘用人员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考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3年内禁止参加应聘我区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考试。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区公路管理局2012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7-10-09 17:33:47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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