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有关规定, 2012年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6人(其中通过“公开考试”方式招聘670人;通过“直接面试”方式招聘86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应聘实行执业或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
(六)18周岁及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来宾人才网(网址
www.lbrcw.com)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
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7月20日8:00—7月26日18:00。
(2)笔试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招考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又确需进人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招聘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放宽比例开考或取消招聘计划由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各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
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负责地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20日8:00—7月27日18:0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自行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缴报名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06〕176号文件规定,按报名费10元、科目考试费50元/科的标准收费。报考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缴费共110元;报考工勤技能岗位考生缴费共6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费用,但需先行缴费,再在8月5日(11:00-18:00)携带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来宾市绿源路329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提供以下材料:农村特困大学生出具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城镇低保家庭成员出具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以上材料需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报名考试费。具体缴费和办理减免、退还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详见来宾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指南》。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7月20日8:00—7月28日18:00。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准考证需打印出相片(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与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来宾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 2012年8月1日8:00—8月4日18:00。
三、“公开考试”的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内容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工勤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常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公共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应用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通过对应考者的常识与基本技能、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与资料分析的测试,考察应考者的应知应会能力、逻辑推理判断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及数据判断与分析能力。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5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 14:30—16: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考生可登陆来宾人才网查询
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来宾人才网上向
社会公布。
成绩查询及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2年8月15日起。
2、面试
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下同)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单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招聘岗位无人通过合格分数线,或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放宽比例进行面试情况由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1)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的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给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传真、邮寄或直接报送报名申请材料给招聘单位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未能通过资格复审者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考生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招聘单位资格复审时间:8月16日—8月25日。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在来宾人才网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
发布面试公告,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面试考生。招聘单位同时将面试考生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12年8月28日前。
(3)报考材料验证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须对面试考生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考生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考生的证件不全或不真实的,不得参加面试,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材料验证的时间:在面试当天进行。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在2012年8月29日—9月6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
(5)面试的组织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面试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面试由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一般为7-9人,由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成员和专家组成。考官组成人员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严格执行考官资格制度。未经培训,没有考官资格的人员不得担任面试考官。
(6)面试的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面试、文件筐测验面试等多种形式。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形式由招聘单位确定。
(7)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当天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应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 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1、考核
考核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时,要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2、体检
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18号)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用,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和体检时间: 2012年9月12日前。
(三)公示、审批和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部门网络和来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2012年 9月21日前。
聘用审批时间:2012年9月30日前。
四、“直接面试”的招聘程序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其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聘用办法,按照公开考试相应程序的要求进行。其中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人员聘用程序补充如下:
(一)报考 “直接面试”岗位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后5日内,将本人的报名申请材料传真、邮寄(以邮戳为准)或直接报送给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报名申请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
(二)报考“直接面试”岗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招考岗位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如招聘岗位没有报考人员,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放宽比例进行面试情况由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三)采取“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的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时须在所聘岗位上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五、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壮族加3分,其他加5分。照顾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六、来宾市业余体校“田径初级教练”岗位的公开招聘
(一)来宾市业余体校“田径初级教练”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划定。
(二)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30%+ 面试合格成绩×70%。
七、来宾市对外友好协会“英语翻译”岗位的公开招聘
(一)来宾市对外友好协会“英语翻译”岗位,在报名前进行现场英语口译翻译水平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测试成绩达合格以上者,方可报名参加笔试。
(二)现场英语口译翻译水平测试时间:2012年7月23日下午3:30分。地点:来宾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来宾市人民路1号)
八、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库及相关聘用程序
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库。参加“公开考试”笔试后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按照岗位和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 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排序候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有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免笔试,直接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九、其它有关事项
(一)《2012年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中所列 “专业(编号)”以来宾人才网上发布的《来宾市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来政人发〔2009〕79号)为准。《专业目录》所列专业中,增加或减少“与”、“和”、“及”字样的,视为相同专业。
(二)年龄的计算方法:“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 指1981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指1976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或尚在两年择业期(指从毕业证签发日期算起顺延两年止)内,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生。“两年择业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止。“历届毕业生”指除“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毕业生。
(四)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聘后管理、纪律与监督等按照桂政发〔2005〕45号、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执行。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来宾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委组织部:0772-4278960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2-4278510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772-4271588
监督电话:0772-4278513
附件:《2012年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2012年来宾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简章
发布时间:2017-10-09 16:20:42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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