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崇政发[2010]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崇左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业务人员1名,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工作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奉献精神强;热爱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能力;
3、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团队协作等能力;
4、具有统计学、会计学、经济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等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考虑;
5、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业务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政治思想素质好,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职业道德良好;
3、招聘对象为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4、有2年以上驾龄,准驾车型C1以上,具有较好汽车驾驶技术;
5、身体健康,能胜任驾驶工作。
二、工作时限
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具体时间以签订用工合同为准。
三、报名方法
自发布招聘公告起,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到崇左市统计局报名。地址:崇左市新城路1号市行政中心政协区208号,联系电话:0771-7968156,报名截至日期:2012年7月25日。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业务人员岗位应聘人员还须持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其它文件、资料。
四、其他事项
1、市统计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符合工作要求的应聘者;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工资1300元/月;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3、食宿自行解决;
4、人员管理办法按市统计局临时工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崇左市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崇左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09 16:07:47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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