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崇办发[2007]34号)的精神,经凭祥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定于2012年7月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免笔试部分)。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2年7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76年7月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71年7月6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详见附件《2012年凭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部分)》。
(二)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012年凭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部分)》。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7月6日-10日上午9:00-下午5:00。
2、地点:凭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凭祥市南大路7号)。
(三)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A4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办法。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2012年凭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对不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2012年凭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其本人。
2、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中共凭祥市委员会组织部、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有专业测试的岗位,测试方式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
4、面试试题命制。面试试题由中共凭祥市委员会组织部、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有关单位命制。有专业测试的岗位,测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命制。
5、面试考官。面试考官成员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证的人员组成,采取临时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考场。
6、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7、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有专业测试的,其成绩占面试分数的3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分数的7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办法。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位名额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专业知识考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被考核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查。考核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3、考核工作要求。考核小组成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报凭祥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考机关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凭祥市委组织部、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由中共凭祥市委员会组织部、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聘用前统一在广西凭祥市政府网(http://www.pxzf.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拟聘人员填写《凭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2012年凭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报中共崇左市委员会组织部、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负责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公务员考试。
五、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凭祥市委员会组织部、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1-8520501(凭祥市委组织部干部股)
0771-8530376(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附:2012年凭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免笔试部分)
中共凭祥市委员会组织部
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2012年凭祥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7-10-09 15:08:43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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