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悉Word、Excel等电子办公自动化技术,专业不限。
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二、岗位职责
1.收转、登记案件,校对、印制法律文书;
2.录入、复印、保管、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案卷、归档;
3.其他与案件检察、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4.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聘用制书记员11名。
四、聘用人员身份、期限及待遇
1.所聘用人员属龙州县聘用制人员,归属龙州县人民检察院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属编外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
3.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州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大学本科2000元/月/人,大学专科1900元/月/人,根据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五险),需单位缴纳的部分由本院负责,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招聘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缴。
五、聘用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4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通过崇左市人才网、龙州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阅招聘公告,自行下载“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或者到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领取报名表后填写,学历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两张邮寄或直接送至本院政工科。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二)资格审查
由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进行测试面试。
(三)测试面试
重点测试应聘者写作能力,面试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根据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对测试面试合格者,由龙州县人民检察院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对考察对象考核情况,由龙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综合考量录用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地址:崇左市龙州县龙夏路41龙州县人民检察院(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邮编:532400
电话:0771-8830146,传真:0771-8830130。
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2017年8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