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又称武警灵山县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大队”)是一支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受公安部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灵山县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部队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缓解当前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灵山县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大队决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二、招聘对象、人数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5人,只限男性,工作地点:灵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此次消防文员招聘2人,男女不限,工作地点:灵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公安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3、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4、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公斤。
5、婚姻状况:不限。
6、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安排,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退伍军人。
3、有体育特长的。
四、消防文员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公安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3、具备条件:熟悉办公室操作软件,具备一定写作能力。
4、年龄:20周岁至45周岁。
5、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婚姻状况:不限。
7、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安排,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2、新闻媒体专业。
3、有写作特长的。
4、有驾驶证的。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为:每月实际工资=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助+岗位津贴。
(1)工资实行等级工资制度,第一年基本工资为1300元/月,入职满一年后,按年限设置档次,工龄工资逐年在当年基础上递增,按每年50元逐年递增。
(2)绩效工资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发放,当月绩效工资以每月目标管理分为依据,满分发放400元绩效工资。
(3)高危补助依据岗位发放,每月发放400元高危补助。
(4)岗位津贴依据岗位发放,从事战斗班班长和火场文书岗位的,每月发放200元岗位津贴;从事副班长岗位的,每月发放160元岗位津贴;从事驾驶员岗位的,每月发放120元岗位津贴;从事司务长岗位的,每月发放120元岗位津贴。
(5)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为1700元/月。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分别由我大队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相关比例上缴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意外保险由大队统一购买。
(三)待遇:
1、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制,每月不少于8天休息。
2、年休假。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工作1年以上不满5年的,每年享有10天的年休假,工作满5年以上的,每年享有20天的年休假。当年假期未休完的,可以累计到下一年,累计不能超过两年。
3、伙食和住宿。住宿和伙食由部队按现役制度义务兵的标准统一供给。
4、服装。按照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统一配发。
5、其它具体福利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六、消防文员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一)工资标准: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工资报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等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1300元/月,绩效工资为400元/月,岗位工资不少于150元/月,三项合计不少于1800元/月。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分别由我大队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相关比例上缴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意外保险由大队统一购买。
(三)待遇:面议
(四)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确认。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投递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工作经验证明、辖区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和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1、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4日-8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时间除周末外)
2、报名地点:灵山县公安消防大队二楼接待室(灵山县灵城镇香山路左一巷)
3、邮箱:lsdd6522455@163.com
联系人:利晓东(参谋)15676751213、钟德姬(文员)0777-6522455
(二)政审: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由大队进行政审。
(三)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后,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面试时,须出示证件、材料原件。体能考核时,穿着运动服、运动鞋。
(四)签约:经面试、体检、培训、政审合格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到:被录用对象按大队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违约,将不再录用。
八、培训:
对拟录用的,由大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时间30天。培训内容:军人素质养成、消防业务技能、政治教育、消防法律法规、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灭火及抢险救援专业知识、办公室基本职业技能等内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训练费由大队负责统一安排。预交被装押金600元,岗前培训期间退出或者入职未满三个月辞职的,被装押金一律不退还。
九、管理使用:
由大队根据消防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拟定,遵循 “缺一补一,优化结构”的原则,充实缺编的现役中队或出警任务重的中队。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合同、协议的约定。
特别提示:
1、凡是符合条件人员皆可报名,大队不收取报名费、介绍费等与招聘工作相关的一切费用。
2、我大队从未委托任何个人、单位或中介机构进行招聘工作及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群众谨防不法人员利用我大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的机会,以介绍、安排工作为由收取费用进行诈骗。
3、我大队特此声明,不法分子及中介机构利用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名义诈骗中介费用等行为与我大队无关。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此机会收取不法费用的,请大家对此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77-6522455),举报情况一经查实,我们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竭诚欢迎有志于消防事业的人员踊跃报名。
灵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