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兴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 2 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人员需求计划(附后)。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 8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E-mail方式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地点:东兴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广西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检察院办公楼五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健,联系电话:0770-7685281,0770-7673681:电子邮箱:dxzfw@126.com,邮寄地址:广西东兴市北仑大道485号检察院办公楼五楼政法委办公室(邮编:538100),(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
5、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东兴市委政法委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附后),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1张。
(2)通过E-mail方式报名的,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面件一起发到政法委邮箱,并于面试开考前1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东兴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6.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25日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等待通知面试。
四、面试安排
时间:2017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东兴市委政法委会议室
五、工资待遇
(一)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为2年一签。初次聘用需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普通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每月不低于3000元(含五险),年终发放少许绩效奖金。试用期按机关单位聘用人员待遇发放,食宿自理。
附件: 1、东兴市委政法委岗位招聘计划表
2、东兴市委政法委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东兴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