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综合管理岗3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
贺州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参公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干部身份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突出,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年龄在40岁以下(1977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新录(聘)用干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2017年8月18日—8月31日)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将所需报名材料通过邮寄或直送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8日—8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2017年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要求: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直接登陆公告发布网站下载(见附件)。
(3)现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3.材料报送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436室,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股,电话:0774-8836688,传真:0774-8836668,邮编:542827。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pgglq@163.com)并电话告知。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材料齐全,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3)由他人代为报名的,所有信息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
(4)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号码准确、通信畅通。因报名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选调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2017年8月25日—31日)
由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报考人员本人。经资格审查列为笔试的人员,由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领取的,可由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代领。具体时间以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通知为准。
(三)考试测评(2017年9月15日前)
1.笔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水平、公文写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报名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进行开考。
2.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等。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跟班学习: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跟班学习人选。跟班学习时间为期1个月。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跟班的,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跟班学习。
跟班学习结束后,根据个人表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与体检(2017年9月底)
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综合素质,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个人总成绩、考核情况,经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聘用公示
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在贺州党建网、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州人事考试网、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各环节需公布的信息将在上述媒体及时公布,请各单位及参考人员密切关注。未尽事宜,请向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股咨询,电话:0774-8836688。
本简章由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