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县禁毒工作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经忻城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32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具有忻城县常住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吃苦耐劳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文化);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色盲、重听,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5.男女不限,须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应用技能,部队退伍军人、警校、司法学校、保安学校的毕业生有限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三)招聘人数:32人,其中城关镇10人,马泗乡1人,欧洞乡1人,大塘镇3人、思练镇4人、安东乡1人,果遂镇1人,新圩乡1人,红渡镇2人,古蓬镇2人,遂意乡1人,北更乡1人,县禁毒办4人。(以上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户籍所在地工作)。
(四)工资待遇:每人工资待遇1450元/月,另帮缴纳五险。
(五)工作职责: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二、招聘程序
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面试,经初审合格后各自到忻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血常规、肝功二项、尿常规、乙肝两对半等项目。体检费由个人自理。),体检、政审合格后,择扰录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城关镇鞍山路原公安局办证大厅,联系人:李警官,电话:13977249939)
3.报名时应提供本人退伍证、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张,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
四、本简章由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忻城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