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正式成立于1991年5月,是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本市及周边城市的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及业务指导工作,具体开展的业务包括:见证取样类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水电、钢管脚手架扣件)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房屋检测及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等检测项目。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人才,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欢迎热爱工程质量检测的有才有志之士加盟。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任何不良记录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工作技能。
(三)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工作地点
广西钦州市。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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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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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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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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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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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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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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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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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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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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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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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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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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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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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建筑材料检测样品的接收、登记、流转、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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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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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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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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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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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责任心、性格温和、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2.敬业负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团体合作精神、服从单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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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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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环境检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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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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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本专业范围的检测、报告、记录及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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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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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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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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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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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相关专业检测方案、检测报告及使用专业软件的能力;
2.熟悉国家、自治区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工程检测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规范等;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在检测现场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4.敬业负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团体合作精神、服务单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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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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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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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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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中心及其它单位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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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控技术与仪器等相关计量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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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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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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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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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相关专业计量检定等能力;
2.熟悉国家、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本单位有关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规范等;
3.熟悉计量检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并能在项目现场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4.敬业负责,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及团体合作精神、服从单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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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岗位2和岗位3专业不相称,条件不相符者,一律不接受。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岗位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将按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政策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3000-6000元/月,提供五险一金。
五、招聘流程及说明
(一)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了解——研究确定——体检——录用。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根据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
(三)面试结果告知范围与方式
面试各环节结束后,将及时通过短信、电话通知拟招聘人员,对未被录用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如经面试无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者,本次招聘岗位可空缺。
(四)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应聘要求
(一)应聘材料
1.《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个人身份证(可水印注明仅用于本次招聘)、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证明(重要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等有效证明资料扫描件;
3.近期全身彩色生活照。
(二)材料投递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收网络报名,材料投递要求如下:
2.发送电子材料时编辑邮件名为“××应聘××职位”,附件仅需附《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报名登记表》,“应聘材料”要求的其他资料请作为附件编辑在《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报名登记表》后。发送邮件请选择邮件回执功能,以便确认邮件被成功接收。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联系人:黎女士,电话:0777-323313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应聘者需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应聘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