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是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石材碳酸钙和有色金属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实施公开竞聘上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旺高工业区第二批岗位公开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聘范围
贺州市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在职企业单位人员;贺州市工业园区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符合竞聘条件的非国家公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公开竞聘岗位数及名额
本次公开竞聘岗位28个(具体岗位见附件),其中:技术岗位1个、管理岗位8个、执行岗位19个。
三、公开竞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具有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身体健康;
4.贺州市工业园区在编人员参加竞聘的,男性年龄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原则上为50周岁以下;其他竞聘人员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所竞聘岗位相关或相近专业)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但不得超过4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
1.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4.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服务期未满五年,新录用的市直或县(区)直机关公务员(参公)未满两年的;现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竞聘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竞聘岗位资格条件
竞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公开竞聘岗位一览表。
关于年龄、经历、学历、职级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待遇及保障
(一)薪酬待遇。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贺办发〔2017〕3号)有关规定,薪酬总收入原则上按市本级同等级别工资的3倍确定,竞聘上岗人员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薪酬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试行)》按岗定薪、按职定薪,年度薪酬依据《贺州市工业园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考评结果核定。薪酬总收入由岗位基本工资、月绩效和年终绩效构成,其中:技术岗三级约13万元/年,管理岗二级约13万元/年,执行岗一级约11万元/年,执行岗二级约8.5万元/年,执行岗三级约6万元/年。
(二)基本保障。贺州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后,在不突破所聘工业园区编制数的前提下,行政、参公身份人员可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并根据调入园区编制性质实行身份(编制)封存。聘用期间,实行人事档案虚拟管理,级别、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按规定晋升调整记录进档。按照封存身份的工资水平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人员竞聘上岗后,按岗位基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
五、竞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2017年8月12日前)
自简章发布后,参加竞聘人员在8月11日前向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管委会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报名。
报名要求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自荐书(如有获奖证书和刊发的文章请复印、扫描附在自荐书后面)、《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公开竞聘岗位报名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gxhzwggyq@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具体岗位+岗位级别,如张xx+经济发展部副职+管理岗二级)。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7年 8月20日前)
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三)适岗比选(2017年8月30日前)
由贺州市工业园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适岗比选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和比选,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2017年9月15日前)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招聘职位的匹配程度。根据面试得分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考察、体检、公示(2017年9月30日前)
1.考察。由贺州市工业园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书面征求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等方式,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小组向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党工委汇报考察情况并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体检公示人选。
2.体检。由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在市级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公示。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在贺州日报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由于考察结果不符合聘用要求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位替补考察人选,替补人员考察或体检结果仍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该岗位聘任空缺。
(六)聘任及聘期(10月10日前)
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党工委根据竞聘岗位人选公示结果研究决定聘用人选,报市工业园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颁发聘任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岗位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五、其他事项
报名地点: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会(位于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联系电话:0774-8812058,邮编:542829,电子邮箱:gxhzwggyq@163.com。
本简章由贺州市旺高工业区(示范基地)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 管理委员会公开竞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第二批公开竞聘岗位一览表(28个)
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
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