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多详询请关注广西人事考试人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gxrsksrcw )或咨询广西鸿途教育公务员考试备考答疑QQ群220123051,我们将及时为你更新推送消息,公考咨询热线:0771-2360816。
广西师范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这里青山环绕、四季绿荫、空气清新、气候宜人,“草经冬而不枯,花非春而常开”,有“中国绿城”之美誉,是“联合国人居奖”城市,也是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
广西师范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这里青山环绕、四季绿荫、空气清新、气候宜人,“草经冬而不枯,花非春而常开”,有“中国绿城”之美誉,是“联合国人居奖”城市,也是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
广西师范学院为广西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学校,教育部首批“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产教融合先行先试项目”试点学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广西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共3587.4亩,所在明秀、长岗、五合、武鸣四个校区均位于南宁市城区。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部湾环境演变与资源利用实验室)1个,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1个。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中科院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各1项,2014年主持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5项。
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先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特面向海内外诚聘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各学科高层次人才。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求信息
详见《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条件;
(四)具备《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需求信息表》中的岗位其他要求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持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博士毕业生持个人身份证、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科研成果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广西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体现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到我校相关二级学院报名(附件1);电子邮件报名须将上述应聘所需材料扫描并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材料发至各相关二级学院邮箱(附件1),同时,发送我校招聘邮箱(gxsyzp@gxt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广西师范学院××学院××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串于招聘、聘用工作始终。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四、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由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确定。
六、考核
博士采取由二级学院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试讲(或说课)
面试、试讲(或说课),由各二级学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西师范学院二级学院人事管理工作规程》组织实施。
(二)综合考核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试讲(说课)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程序人员名单。综合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情况介绍等形式,由学校人事处统筹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
七、体检并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通知有关人员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须具有三级甲等资质,由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八、公示
拟聘名单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及我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人员持博士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到人事处报到,人事处按管理权限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相关人才引进待遇按照《广西师范学院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十、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导致用人单位做出错误判断的。
诚挚欢迎各类人才踊跃报名
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