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钦南分局(含下辖国土所)7名:其中分局土地管理岗位3名、信息管理岗位1名,那彭国土资源所综合岗位1名,那思国土资源所综合岗位1名,丽光场国土资源所综合岗位1名。
(二)钦北分局(含下辖国土所)3名:其中分局矿政管理岗位1名、信息管理岗位1名,新棠国土资源所综合岗位1名。
具体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
(二) 诚实守信,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国土资源管理、矿产、采矿、地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地理信息等专业。
(四)钦南分局下辖国土资源所综合岗位,须具有国土资源工作经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五)钦北分局下辖国土资源所矿政管理、综合岗位,须具有国土资源工作经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
(六)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男女不限。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01日~11月15日(星期六、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只接受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信函必须通过邮政快递,报名时间以邮戳日为准),不接受电话或网上报名,报名需填写《应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地点
1.钦南分局及下辖国土资源所岗位:钦州市子材西大街43号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南分局行政秘书股。联系人:刘海芳、陈德慧,联系电话:0777-2851996,0777-2835805。
2.钦北分局及下辖国土资源所岗位:钦州市育才路49号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行政秘书股(301室)。联系人:罗莉、林汇森,联系电话:0777-2861788,0777-2823069。
四、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需提交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粘贴在报名表),填写完善的应聘人员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等各一式二份,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市国土资源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南分局、钦北分局分别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验应聘人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以内,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
七、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
八、体检、聘用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市国土资局根据考试及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实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继续留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如试用不合格,则自动解聘。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不办理入编手续。
九、本《简章》由钦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钦州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招聘职位表》
2.《应聘报名表》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03日
附件1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招聘职位表
序号 |
用人 单位 |
招聘 职位 |
招聘 人数 (名) |
性别 要求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南分局 |
土地管理 |
3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国土资源管理、测绘专业 |
钦南分局管辖 |
2 |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南分局 |
信息管理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计算机、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 |
|
3 |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那彭国土资源所 |
综合岗位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具有国土资源工作经历,专业不限 |
|
4 |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那思国土资源所 |
综合岗位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具有国土资源工作经历,专业不限 |
|
5 |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丽光场国土资源所 |
综合岗位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具有国土资源工作经历,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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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钦北分局 |
信息管理 |
1 |
男 |
全日制大学本科 |
土地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等专业 |
钦北分局管辖 |
7 |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板城国土资源所 |
矿政管理 |
1 |
男 |
大学专科 |
具有国土资源工作经历,地质、矿管、土地、测绘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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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钦州市国土资源局新棠国土资源所 |
综合岗位 |
1 |
男 |
大学专科 |
具有国土资源工作经历,土地管理、行政管理、文秘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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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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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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