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卢行丽同志(见附件)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拟遴选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遴选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6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钦州市新华路508号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邮政编码:535099(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777-2896271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