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坚持实施长效管理,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22人。
二、招聘职位:城市管理协管员。
四、招聘范围
(一)近三年内复员退伍军人;
(二)中专(含高中)以上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二)具有来宾市各县(市、区)户籍,或在来宾市服役的复员退伍军人及社会青年(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颜面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8栋4楼8413室。
3.报名要求:
退役士兵: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证明、士兵退役证(士官证)、毕业证、驾驶证及相关获奖证书;
中专(含高中)以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证明、党员证明、毕业证、驾驶证、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报名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面试考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由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试考核领导小组组织面试考核。
5.体能测试: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广西人事考试职称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gxrsw163 )或者加入QQ群:220123051
面试考核、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管理和待遇
经面试考核确定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括培训期)。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与兴宾区城市管理协管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相关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按规定办理五险等费用。
咨询电话:小陆: 0772-4231206 /13737217788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5日